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 ,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 ”管理,将信息技术 、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 、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 、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 ,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 、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省份为单位 ,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
【机会前瞻】
12月25日,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 、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对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意见》重点提出,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 、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 、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 、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 ,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 、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
《意见》明确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 ”试点 ,在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下放项目审核权限,省级政府审核批准本地区项目清单。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 。
同时,根据《意见》 ,将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 ,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抓好项目收入征缴工作。对收入较好的项目支持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
此次政策发布后,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管理机制带来重大优化,专项债项目资本金的投向将更聚焦 ,且地方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比例较原先提升5%,尤其是专项债券对新兴产业上市企业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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