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12月26日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于2024年12月2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邱建民立案 。
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 ,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进行了自查。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问题。2024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更正后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至此完成公司内部相关整改工作;并持续对监管要求的工作进行积极落实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发表评论